旗袍(滿語:ᠰᡳᠵᡳᡤᡳᠶᠠᠨ,穆麟德:sijigiyan,太清:sijigiyan)通常指一種近代華人女子的服裝。旗袍於民國時期為上海女校的制服,當時的上海女學生亦被認為是旗袍最早的主要使用者,20世紀上半葉其款式融入西式剪裁而被大幅度改進。旗袍因其代表新時代知識女性的形象而受到歡迎,由上海開始流行至全中國,成為當時中國都市婦女的主要服裝。旗袍至今仍為上海代表性的符號之一。
和服(日語:わふく)是日本幕府時期開始日本人對其本土衣裝的稱呼。現代日本和服可分為王室服制和國民服制。國民服制是1941年文部省制定《國民禮法要項》中的國民禮服,德川家康時期正式稱為和服,又被稱為武家著物,包括平民男子禮服紋付羽織袴、帷子和女子黑留袖、訪問著等。而王室服制源自奈良時代中期以來日本本土彌生服飾受漢唐漢服、吳服影響的公家服制的考證,又被稱為公家著物。
這種稱呼源於明治時期,因西方衣服(即「洋服」)的流入,人們用以將其與日本本地的衣服作分別之故。19世紀末20世紀初,自福澤諭吉以來,日本國族運動興起,產生了大和民族的概念。後來為了將西方的衣物(即着物)作分別,和服逐漸演變成單指日本民族服飾
三國時代快完結時,中國的唐朝把絲製長袍傳到朝鮮半島。貴族婦女開始穿著全身裙和闊袖的上衣(襦)。而男子就穿著窄身、長至膝蓋的上衣(袍)和闊身褲,並把褲腳綁在足踝。中國朝廷賜服朝鮮之前,朝鮮被稱為白衣民族,女子通服白紵黃裳,只有貴族能穿有花紋的文羅花綾。
魏晉時期朝鮮半島的新羅、百濟就是中國的冊封國。唐代時期,新羅與唐朝交往甚密,服飾特點幾乎與唐朝無異。高麗國王王建臨死前召大匡朴述希親授十條訓要,其四曰「惟我東方舊慕唐風,文物禮樂悉遵其制。殊方異土人性各異,不必苟同。契丹是禽獸之國,風俗不同,言語亦異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。」
韓服 (韓語:한복/韓服),北韓稱朝鮮服(韓語:조선옷/朝鮮옷),是一種傳統的朝鮮族服裝。韓服深受漢服的影響,可以分為王室禮服、官服、士大夫服制以及平民服制。由韓服承載的韓山苧麻編織、谷城織麻技術、羅州間村紡棉、明紬編織、刺繡以及縫紉(縷緋)、染色技藝是韓國無形文化遺產。
越式旗袍(越南語:Áo dài)為近現代越南人和中國京族的服裝。其越南語的字面意思是長襖。也被譯為「襖長」、「襖曳」、「襖套」、「襖黛」等。其於十八世紀早期按清朝滿洲人所穿的旗袍、長衫所改,成為越南的國服,現代亦常用作女學生的校服。
雖然歷經變遷,但其基本樣式始終保持不變:高領、下半部分高開叉,穿於襯褲之外。質地通常為絲綢,上裝胸、袖較緊,前後兩襟,女裝兩側開叉最高至乳房下沿平齊高度,下裝為較寬鬆的褲子。男裝與中式長衫相似。
文字資料來源為
維基百科
就風格上可以看出來
日韓兩國的傳統服飾
有受到中國唐朝影響
衣服風格較為類似
而中越兩國受到近代清朝以及現代化
展現出的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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